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镇村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落实县、镇、村三级工作责任,明确履职事项清单和工作流程,提升全县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经办水平,4月10日,长武县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县医疗保障服务和业务经办工作推进会。全县各镇(街道)分管医保工作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县医保局、县医保经办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重申并解读了《关于转发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管理办法的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函〔2023〕5号)文件、《关于做好医后救助申请认定、医疗救助待遇报销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4〕15号)等文件的主要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医保待遇政策落实和医疗救助业务开展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安排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镇(村)医保服务站(室)职责任务。安排了镇、村两级医疗保障服务和县级经办业务的衔接工作。
会议要求,各镇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保障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分管领导及业务干部要吃透政策,把握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模式、落实好工作责任,做到简化程序、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镇级代办、让群众少跑路。县、镇、村要加强工作衔接和指导,严格执行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协同推进、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利益,把医保服务和待遇政策落实到位,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