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03F00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陕西龙成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不动产窗口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登记 楼幢号 |
不动产 面积(房屋) |
不动产 用 途 |
备 注 |
1 |
陕西龙成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坐落于长武县昭仁大街与创业大道十字东南角 |
1号楼 1层-5层、 8层-23层 |
32215.34㎡ |
商住 |
联系电话:34290898
公告单位: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