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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1 09:37:45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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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J06300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意义,请字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29-3429089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继承人

备    注

1

权利人:李建斌

身份号:6104281978****313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长武县致通花园小区11号楼3单元1201号

陕(2020)长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992号

继承人:杨春燕身份证号:6104281979****3125

因丈夫李建斌去世,现由妻子杨春燕继承名下该房屋所有权,现予公告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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