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J06300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意义,请字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29-34290898。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继承人 |
备 注 |
1 |
权利人:李建斌 身份号:6104281978****313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长武县致通花园小区11号楼3单元1201号 |
陕(2020)长武县不动产权第0000992号 |
继承人:杨春燕身份证号:6104281979****3125 |
因丈夫李建斌去世,现由妻子杨春燕继承名下该房屋所有权,现予公告 |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