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J0702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意义,请字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29-34290898。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继承人 |
备 注 |
1 |
权利人:尚步升 身份号:6104281937****001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长武县七五新村住宅小区3号楼中单元3楼1号 |
长房办市房权共字伍号 |
继承人:尚忠理身份证号:6104281958****001X |
因尚步升去世,现由儿子尚忠理继承名下该房屋所有权,现予公告: |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