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动产登告字(2025)第J103000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29-3429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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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 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登记申请 继承人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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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利人:成大明 身份证号:6104281957****2019 共有人:焦彩娥 身份证号:6104281959****202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长武县秦陇苑小区1号楼西单元6楼东户 |
长武县房权证长房字第0002 917号 |
焦彩娥 身份证号:6104281959****2022 |
因成大明去世,妻子焦彩娥需继承名下该房屋所有权,现予公告 |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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