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罚告〔 〕 号
:
你(单位)涉嫌违反
一案,本机关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
有以下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诉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其中,对你(单位)拟作出
的行政处罚,符合听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本机关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