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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2 17:25:00 来源:医保局

全县各参保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8号)、《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23〕27号)有关规定,经测算 2025 年度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按以下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申报、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缴费基数及金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限企业,最低缴费基数)/人•月为缴费基数,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 216.00元/人•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48元/人•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征收,单位按6.8%缴纳、个人按2%缴纳。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参保单位在2024年年底前缴清本年度医疗保险费,有补缴的单位尽快完成补缴工作,2025年不再进行2024年补费工作,2025年起单位有中途参加工作的人员,预估存在补缴的情况下,单位经办人员不得在网厅进行录入,确定财局补费资金到位,在QQ群发信息,由医保中心经办人员在医保系统进行录入,再进行补缴工作。

(二)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务必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维护好最新的单位信息及个人信息,以及办理人员新增,人员暂停,等能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办理的所有业务,并上传电子档案。

(三)退休认定、医保退休不满足年限一次性缴纳、死亡销户退费、职工转居民个人账户清退、异地转移、职工灵活就业参保缴费等无法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的业务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2025年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工作,各单位经办人员需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行操作,进行人员增减,信息维护,注册单位账户并熟悉系统操作,网址、培训视频、服务平台出现错误的解决方法都在QQ群文件,(QQ职工收费群:991720338,请更改在群名称:单位+经办人姓名),认真观看培训视频,以保证本单位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单位经办人员携单位新退休职工退休文件,以及牵扯到已退休按4.2财政补助的退休人员退休文件,先前往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退休认定,再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人员增减,2025年缴费文件通知随后发至QQ群内和政府公务传输系统,请各单位注意查收。

(三)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缴费申报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并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各参保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如低于要求的基数申报,后台筛查,将进行补缴以及缴纳滞纳金。

特此通知。


长武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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