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4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29-34203542
邮箱:cwhjbhj@163.com
通讯地址:长武县宜禄街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
邮编:7136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陕西正通煤业矿井水应急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
长武县彭公镇齐宇河村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奥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2日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综合利用引水上塬工程项目 |
长武县正通煤业煤矿至长宁路浅水道班场地蓄水池管路敷设段 |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鑫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2日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